央行出炉新规 满足80%用户的需求就够了?

2015-08-03 10:31:00 来源:腾讯科技作者:佚名 人气: 次阅读 157 条评论

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》征求意见稿,网络支付出台一系列新规,其中包括对网络支付进行限额———网络第三...

央行出炉新规 央行政策 支付宝转账 <a href=/tags/29-0.html target=_blank class=infotextkey>微信</a>转账

央行发布了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》征求意见稿,网络支付出台一系列新规,其中包括对网络支付进行限额———网络第三方支付每个客户所有账户每天限额5000元,而类似于目前微信红包等的支付方式,日累计金额更是不得超过1000元。此外,包括理财在内的综合性账户一年不得超过20万元。

这意味未来大部分用户通过第三方支付账户进行网络消费时,每日的累计消费金额总计不能超过5000元,每年则不能超过20万元。

关于央行限额网络支付的消息,从去年开始就一直在坊间流传。但在过去的一年,文件由于引起业内巨大的反弹一度在业内几度征求意见后,监管未再提及。不过7月31日晚间,央行在其官网挂出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》征求意见稿,一下子让这个消沉的消息再度在业内炸开了锅。

首先,焦点还是限额问题。

更多的消费者就此认为“网络支付最高只能5000元”。我的第一反应也是如此,联想到两天前刚刚网购了一台空调,花了1万多,连连感叹好险。大热天的,难道我要买5000元以上的商品只能去跑商场了?

央行昨天对此回应称系误读,该规定仅规范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“余额”付款的交易,客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的交易则不受该限制,不受限的还包括“商业银行网关支付”、“银行卡快捷支付”等模式。

央行人士举例称,如果消费者在支付宝上买一台价值6000元的手机,碰巧他的支付宝账户有6000元,但根据规定,其单日消费限额只有5000元,怎么办?其实完全不用担心这个问题,扣款会优先从消费者的支付宝账户扣除5000元,剩下的1000元部分会从消费者之前绑定的银行卡账户中扣除。

央行相关负责人指出限额管理满足绝大部分客户付款需求。根据对国内典型代表性支付机构2014年网络支付业务数据的分析,2014年,61.3%的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消费、转账、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(即《办法》规定的综合类支付账户)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,80.12%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,98.5%的个人客户不超过20万元;72.31%的个人客户支付账户余额仅用于购物消费(即《办法》规定的消费类支付账户)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,92%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,99.72%的个人客户不超过10万元。因此,《办法》对综合类支付账户、消费类支付账户分别规定的年累计20万元、10万元限额,对不同安全级别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分别设置的单日付款不超过5000元、1000元的限额。

你们城里人真会玩啊,原来限额的出台是这么个逻辑:满足了80%的用户,满足了大部分用户的需求。这就行了啊?

按照这个逻辑,应该统计下,全国80%的居民每顿饭不超过多少。作为一个好事者,我查到了一个统计:外出吃一顿正餐,在长春人均70元,乌鲁木齐人均81元,而在上海得花费100元,位居全国31个城市餐饮单次人均价格排名之首,比排名第二的北京高出了13元。

得嘞,那就按照上海人的最高标准也来设定个限额,“通过第三方饭店吃饭时,每人每顿饭的累计消费金额总计不能超过100元。”如果你想吃顿200块钱的午饭,你可以先在第三方饭店吃100块钱的,先吃个半饱,剩下的,有劳您再移步到国营饭店去吃,国营饭店里吃饭不设限额。

以此类推,应该一口气规定完:理发费的限额、打车费的限额、洗脚费的限额、医药费的限额、K歌费的限额……世界终于清静了。

除了限额之外,舆论的第二个焦点是:发微信红包要找5个机构开证明。

因为按照央行意见稿的第十六条规定,支付机构给个人开户,如果是消费类账户,需要三个机构为用户做身份多重交叉验证,而且消费类账户只能用于消费或往个人银行账户提现。如果是具备理财、转账功能的综合账户,则需要五个机构来验证。微信红包这样的功能属于转账的范畴,要发红包,首先需要五种方式交叉验证,开户的成本非常高。

目前的支付宝、微信支付等主流的支付机构,都还达不到央行的规定,而且,这一规定对非银行类支付机构来说,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。

要命的是,身份认证指的不是密码等安全手段,而是公安、税务、工商、银行、教育机构、居委会等能证明你身份的机构。

更要命的是,一旦办法正式出台,所有支付账户包括已经开通的账户都要执行,影响的不仅仅是新开立支付账户的人,几亿存量的支付用户都会面临四处补齐证明材料的大麻烦。

在某网站上,一个用户的评论得到了很多的赞同,这个用户的评论是——银行竞争不过别人,又不想放弃“手续费”,竟然用权力限制别人客户花钱,央行这个裁判都赤裸上阵去踢球,吃相太难看了。

除了网友针对自身利益的吐槽,央行的这个规定可能还带来恶劣的后果,人们无法进行自由消费,购物支付体验的繁琐可能带来用户的流失,或者用户就降低消费,网购的总体交易金额就会下降,正在快速上升期的O2O也会被打压,火爆四方的互联网金融也会陷入泥潭……这一切,但愿是杞人忧天。

文/刘兴亮(微信公众号:刘兴亮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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